***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视力***: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及其他疗法不能***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成共他活动。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
鉴定原则: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伤病关系处理原则:损伤与既往伤/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当的,应依据本标准相应条款适度降低损伤程度等级,即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可视具体情况鉴定为轻伤一级或者轻伤二级,等级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均鉴定为轻微伤。智力***: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出适应。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智力发育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老年期的智力导致的。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斗伤残。一般由门(比如队、、)根据***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时机:以容貌损害或者***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鉴定原则: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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