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出售共有房屋咨询来电垂询「广州合拓」
作者:广州合拓2022/5/9 10:33:30






起诉撤诉他人名下的***可以吗?

  张静律师解答:需要证明自己与该证的颁发有利害关系,否则法z院会驳回起诉。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公民、z法人或者其他***提起行政诉z讼,应当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原告是广州市番禺区东涌镇X号5座2梯603房房产所有权人,该房产位于锦某新城一期,不在案涉《不动产权证》的红线范围内,原告不是该《不动产权证》的相对人,对案涉土地亦没有使用权,与被告市规划资源局颁发案涉《不动产权证》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关于原告主张案涉《不动产权证》红线范围涵盖锦某新城的篮球场、游泳池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侵害业主权利的理由。因涉及锦某新城业主共同利益,根据《人z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业主对于行政***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z讼;业主不起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可以提起诉z讼”之规定,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业主个人没有***起诉权,有业主的应由业主行使诉权;业主不行使诉权或没有成立业主的,应由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的业主行使诉权。本案原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z讼,不符合上述***规定。综上,原告方某某没有提起本案诉z讼的主体资格,裁定驳回原告要求撤销《不动产权证》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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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的担z保的如何处理?

   张静律师解答: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十三条:一方当事人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合同的担z保的,应当举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



当事人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的担z保,出借人主张就买卖合同项下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予支持。出借人请求履屋买卖合同的,应当依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的担z保,双方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借z款人以不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房屋的,人民z法z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z讼请求为返还借z款本息与房屋过户登记时或***履行期限届满时房屋价值的差额。

《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合同的担z保,借z款到期后借z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z法z院应当按照***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z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z法z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关系审理作出的判z决生效后,借z款人不履行生效判z决确定的金钱***,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z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z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办z证、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怎么办?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三十八条: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办z证、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人民z法z院可以参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民间借z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二款第z一项的规定,以已付购房款或者未付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开发商违约金过低怎么办?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约定按固定数额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金额低于买受人实际损失,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增加违约金的,人民z法z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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