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萝岗区商务合同***律师在线咨询「多图」
作者:广州合拓2022/3/28 4:13:13







广州联合经营合同属于合伙关系还是承包合同关系?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一方仅分红,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一般都不属于合伙关系。要参与经营,承担风险才属于合伙关系。如下面这个案件,就认定属于承包合同关系。



书节选:

对于涉案***关系的认定。根据《通则》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结合本案现有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张某以其个人名义与俞某、李某、方某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后,并未实际参与集某公司的经营,且双方明确约定其不承担经营期间的亏损,故本案不属于合伙关系。其次,张某作为集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经其他股东同意后,与俞某、李某、方某签订了《联合经营合同》,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由俞某、李某、方某取得企业的经营权,并通过上述《联合经营合同》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认定双方之间为承包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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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股东能直接起诉公司与其他公司签的合同无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股东如果认为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想提起股东派生,必须先证明自己已经向公司监事或董事提出了申请,监事或董事不同意起诉,股东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如下面这个案件,股东起诉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就不支持。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爱某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福某公司、中某公司签署的《确认协议》无效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就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本院分析认定如下:

,如果爱某公司是认为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而以股东的身份提起本案股东派生(代表),那么根据《公》百五十一条“董事、管理人员有本法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公司的监事向人院提起;监事有本法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执行董事向人院提起。

第二,如果爱某公司是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直接损害而提起的本案,那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二)恶意,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综上,爱某公司在本案中主张福某公司、中某公司签署的《确认协议》无效的请求不应获得支持,其在此基础上的其他请求,也不予支持。





广州合伙***中能否把合伙人的配偶一起告?

  律师解答:除非有证据证明该***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其配偶同意此事,否则是合伙人的个人***。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由涉案《石场生产销售承包合同》、《退伙协议书》可知,涉案***系基于李某与廖某合伙经营砂石料厂而产生的,因此,其应否属于夫妻共同***,应从何某是否参与了合伙经营事务、是否存在共同举债的合意、所负的***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等方面进行审查。本案中,李某仅以涉案***产生于夫妻存续期间为由主张何某承责,但对于何某与廖某是否存在共同生产经营行为、或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等,均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实,且涉案***数额巨大,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需要,亦无证据显示其确被用于何某与廖某的家庭生活支出。根据《z高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案件适用***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人以属于夫妻共同***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z法z院不予支持,但***人能够证明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之规定,因李某未能就其主张充分举证,应自行承担不利的***后果,其要求何某对涉案***承担付款责任,缺乏事实及***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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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司员工代公司签的合同构成表见代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合同相对方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一是要审查员工或代理人的身份、***委托书的内容,二是是否有查询公司工商登记等重要信息。如下面这个案件,公司名称都变了,相对人仍然与员工个人签合同,终法z院认定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z院认为,关于黄某该无权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问题。黄某杨某签署该《销售合作协议书》时,璞某公司已由原“德某公司”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即便黄某杨某出示了《委托书》,该《委托书》上的委托权限是进行招商、销售、运营,该***权限范围并不明确,且没有包括代为签署合同的权限,杨某在签署《销售合作协议书》有义务了解“德某公司广州营销中心”的商事信息,亦有义务向璞某公司了解黄某否有权代表璞某公司签署上述协议,故其作为相对人没有充分理由相信黄某代表璞某公司签署合同的权限。因此,黄某该无权代理行为亦不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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