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擅自处置报废灭火器
消防部门提醒,报废灭火器应回收厂家或正规消防产品检测维护中心集中处理,报废灭火器应拆除压力、冲孔、完全拆除钢瓶等方面。如果处理方法不当,很容易引起意外,所以不得擅自处理。
灭火器应定期到正规的维修站进行维修和更换。更换药剂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气缸进行水压试验,试验成功后才能填充。
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每个地方所配置的灭火器也是不同的。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灭火器下面介绍一下泡沫灭火器适应火灾及使用方法。
灭火器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救一般B类火灾,如油制品、油脂等火灾,也可适用于A类火灾,但不能扑救B类火灾中的水溶性可燃液体的火灾,如醇、酯、醚、酮等物质火灾;也不能扑救带电设备及C类和D类火灾。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可手提筒体上部的提环,迅速奔赴火场。这时应注意不得使灭火器过分倾斜,更不可横拿或颠倒,以免两种药剂混合而提前喷出。当距离着火点10米左右,即可将筒体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扶住筒体的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
在扑救可燃液体火灾时,如已呈流淌状燃烧,则将泡沫由远而近喷射,使泡沫完全覆盖在燃烧液面上;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泡沫射向容器的内壁,使泡沫沿着内壁流淌,逐步覆盖着火液面。
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将射流对准燃烧猛烈处。
灭火时随着有效喷射距离的缩短,使用者应逐渐向燃烧区靠近,并始终将泡沫喷在燃烧物上,直到扑灭。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否则会中断喷射。
灭火器维修换粉时间
1.泡沫灭火器:出厂5年内如未使用过压力指针在绿区,不用充装;出厂满5年或一旦使用过、或压力表指针在红区或接近红区立即送专门的维修单位充装,一旦充装后每2年再充装一次;出厂后满10年该灭火器作报废处理。
2.二氧化碳灭火器:自出厂之日起,每月称重,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如果重量变轻,就是存在泄压,维修。如果没有变化,自出厂之日起5年必修做筒体水压试验,以后每2年做一次。二氧化碳不存在过期。
3.干粉灭火器:筒体的有效期为10年,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干粉灭火剂的有效期是5年。干粉灭火剂的更换期为1到2年。
4.1211灭火器:有效期五年,维修年限视保管情况而定。
5.水基型灭火器:有效期是5年。1到2年是水基器的充装周期。
如果检查发现压力底下、管带损坏、铅封缺失、其它损坏的,就需要送维修;红色表示欠压,绿色表示正常使用,***表示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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