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托儿所、***园的儿童用房,设置场所的疏散门
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托儿所、***园的儿童用房,设置场所的疏散门、安全出口要求: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于其他场所,不应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本场所人员疏散用。(5.4.4) 2、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5.4.4) 注: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防火墙分隔时,设置在裙房内的这类场所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设置。 3、儿童活动场所、托儿所、***园,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5.5.8) 4、除托儿所、***园外的儿童活动场所,当设置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且整层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m2,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以设置 1 个安全出口。(5.5.8) 5、除儿童活动场所以及托儿所、***园的儿童用房外,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 5.5.8 规定的公共建筑,可以设置 1 个安全出口。(5.5.8)
水泵房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水泵房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规》8.4.1条文说明中,将卫生间、泳池、水泵房等列为火灾***性小的部位,并不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由于水泵房存在电气火灾等不确定因素,因此,对于要求设置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建筑,其水泵房部位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设计咨询内容: 消防图纸设计; 代客户出具符合消防局认可的设计图,出蓝图、盖章; 为客户申报消防提供统一的GIP格式消防报审软件; 代为客户进行消防工程的预算以及标书的编制; 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开业安全检查等; 消防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消防工程出具施工方案以及验收;
规范特殊消防设计评审
规范特殊消防设计评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设区的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一)***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各级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特殊消防设计评审的申请。其中,第(--)项进行特殊消防设计评审的特殊建设工程,必须同时满足“***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以及“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两个条件。对不符合上述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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