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财产往来,分手了都要还么?自然不是,不要被这个新闻误导,我相信女孩子应该是出于不要和这个男孩子再有什么瓜葛才归还的钱,不然啊,恋爱期间合理的赠与都是不需要还的。
我们一般来说,恋人之间,有两类钱分手后需要还。一个就是,借的钱当然是要还的。恋人之间很少会写借条,所以***产生经常是一方认为是,另一方说是赠与。所以啊,如果是借钱,不好意思写借条,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要保存好。我们遇到好多情侣出借,出借是很麻烦的,非常不建议大家这么做。老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情侣之间金钱的分寸感要自己把握。
另一个就是附条件的赠与,常见的就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有没有附条件其实很难去证明,实践中一个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判断金额大不大。比如节假日发点小***,这种够不上以结婚为目的,但是为对方买车买房买三金,金额大,主张结婚为目的***还是会认可的。
在现实中,继承开始与遗产分割存在一个时差,这就发生了转继承的问题。继承开始,遗产所有权即整体移转给全体继承人共同所有。而遗产分割,是将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为各自财产的过程。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所应继承(或受赠)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受,即转继承(或转遗赠)。转继承也称为连续继承、二次继承或再继承。在转继承的***关系中,实际接受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权后,则不发生转继承。

根据***规定,典施行前的***事实引起的民事***案件,当时的***、***解释有规定的,适用当时的***、***解释的规定,但是适用典的规定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更有利于弘扬价值观的除外。本案中,根据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四)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相比典施行前的婚姻***定,典扩大了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事由,更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等,故本案应适用典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