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外包承诺守信「安徽可可」
作者:安徽可可2022/8/31 13:31:51






人院遗产管理人所适用的程序。利害关系人是“申请”遗产管理人而非“起诉”,可见立法***认为这类争议不属于民事权益争议,如此似乎只能以特别程序进行审理。而《民事***法》对特别程序的受案范围并未规定兜底条款。所涉争议是否可以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有待出台相应的***或者***解释,以解决程序配套问题。

人院确定遗产管理人应考虑的因素。人院确定遗产管理人时,应当坚持的原则是尽可能尊重被继承人遗愿,有利于遗产的保护、管理、******清理。具体考虑的情形包括:被继承人是否订立遗嘱,遗嘱是否附有义务;主要遗产实际被占有、使用、收益的情况;






关于抚养费的约定 如果双方不作特别约定,根据***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费三项。 笼统地约定抚养费数额,对抚养方和子女往往有失公平。而教育费和***费的多少,是离婚时无法准确预计的,要等实际发生才能明确,且生活费也是随着物价上涨而不断攀升。 建议双方约定每月***一定金额的生活费,且逐年递增(约定具体的比例),教育费、***费和大笔开支(如子女须对外承担责任)则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根据《典》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将财产赠与“”的 行为效力问题 根据《典》百五十三条:违反***、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财产赠予第三人,第三人不构成善意取得的,该赠予行为全部无效。


典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因素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院。现实中,每个家庭情况不一样,家务补偿金额很难有统一标准,夫妻双方如果没有事前约定或协商不成,实践中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女方在家务劳动中的具体付出情况、男方个人的经济收入和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且家务补偿的确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确定为基础,补偿金应当从承担***义务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分得的共同财产中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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