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类(燃油、溶剂等)储罐宜采用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通过密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抽排装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等采用油烟与VOCs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油类(燃油、溶剂等)运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在煤炭加工与转化行业,鼓励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清洁转化,并***识别、排查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VOCs泄漏的易发位置,制定预防VOCs泄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措施。
大多数VOCs***,部分VOCs有致***性;如大气中的某些苯、多环芳烃、芳香胺、树脂化合物、醛和亚等***物质对机体有致***作用或者产生真性瘤作用;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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