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油类(燃油、溶剂等)储罐宜采用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通过密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油烟抽排装置,并根据规模、场地和气候条件等采用油烟与VOCs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问题。在餐饮服务行业鼓励使用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倡导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废水收集和处理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鼓励VOCs的回收利用,并优先鼓励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健康,促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根据世界卫生***(WHO)的定义,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是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