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
在煤炭加工与转化行业,鼓励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煤炭有效、清洁转化,并***识别、排查工艺装置和管线组件中VOCs泄漏的易发位置,制定预防VOCs泄漏和处置紧急事件的措施。
在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在人造板、制鞋、皮革制品、包装材料等粘合过程中使用水基型、热熔型等环保型胶粘剂,在复合膜的生产中推广无溶剂复合及共挤出复合技术;
2.淘汰以三氟三氯为清洗剂或溶剂的生产工艺。清洗过程中产生的废溶剂宜密闭收集,有回收价值的废溶剂经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溶剂应妥善处置;
3.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
VOCs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l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噪音问题。
有机废气催化燃烧是一种治理方式,通过使有机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在温度较低的条件下迅速氧化成水和二氧化碳,其实该项技术,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就已经出现了,所以说,还是有很长历史的,经过不断的改革,该项技术也逐渐被广泛应用。
催化剂的使用温度范围为起燃温度以上10-20%,严禁在催化剂温度低于起燃温度时引入有机废气,同时应尽量避免催化燃烧装置长时间高温燃烧。
专l业有机废气催化燃烧成套设备性能特点:1、吸附效率较高,能力强;2、能够同时处理多种混合有机废气;3、设备构造紧凑,占地面积小,维护管理简单,运转成本低廉;4、采用自动化控制运转设计,操作简易、安全;5、全密闭型,室内外皆可使用。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