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公司一方面致力于做企业身边的专l业环保管家,根据企业需求为会员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针对性技术服务方案,补充企业环保专l业技术短板和弥补企业专l业技术人员短缺的局面,解决企业有关环保的系列痛点
排污许可证内容第九条 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载明基本信息、许可事项、管理要求等信息。
第三十七条 在本规定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排污许可证,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原核发***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对于其他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务1院办公1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1发〔2016〕81号)和本规定,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完成改正任务或者提前完成改正任务的,可以向核发环保l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核发环保l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规定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款规定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核发环保l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建议报有批准权的人民1政l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并按照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注销排污许可证。管理服务指南应当列明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
本办法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依照***、行规规定代表非1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 涉及***秘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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