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油类(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2.油类(燃油、溶剂等)储罐宜采用有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当采用固定顶罐时,通过密闭排气系统将含VOCs气体输送至回收设备;
3.油类(燃油、溶剂等)运载工具(汽车油罐车、铁路油槽车、油轮等)在装载过程中排放的VOCs密闭收集输送至回收设备,也可返回储罐或送入气体管网。
涂料、油墨、胶粘剂、脱模剂等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包括:
1.鼓励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水基型、无有机l溶剂型、低有机l溶剂型的涂料、油墨和胶粘剂等的生产和销售;
2.鼓励采用密闭一体化生产技术,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后处理。
科谱瑞致力于做企业身边的***环保管家,根据企业需求为会员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针对性技术服务方案,欢迎来电咨询。
VOCs末端治理及综合利用:
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l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含有有机卤素成分VOCs的废气,宜采用非焚烧技术处理。
恶臭气体污染源可采用生物技术、等离子体技术、吸附技术、吸收技术、紫外光氧化技术或组合技术等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恶臭气体除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外,还应采取高空排放等措施,避免产生噪音问题。
RCO处理技术注意事项为低温状态下,大量的有机物进入催化床,造成催化剂“闷死”,导致暂时失活;含硫、磷、卤素化合物、***化合物会与活性成分反应,导致催化剂长久失活;灰尘、积炭、高沸粘性物附着于催化剂表面,覆盖催化剂活性位点,导致催化作用丧失;高温会使催化剂载体及活性成分团聚或烧结,造成活性位数量大幅减少或失活。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