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器制造单位的职责
换热器的制造单位至少应包含以下职责:
1.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制造,如果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修改的设计文件,并且对改动部位做出详细记载;
2.制造单位在换热器制造前,应制定完善的质量计划,其内容至少换热器或原件的制造工艺控制点、检验项目和合格指标;
3.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换热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照标准、图样和质量计划的规定对换热器进行各项检查和试验,出具相应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行和完整性负责;
4.制造单位在检验合格后,应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
5.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管壳式换热器产品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至少保存下列技术文件;
(1)质量计划。(2)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文件。(5)标准中允许制造单位选择的检验试验项目记录。(6)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检验、试验记录。(7)原设计图和竣工图。
6.其他结构形式的换热器制造技术文件的保存要求应按相应标准执行。
换热器导流筒
一、必要时,靠近管板的进出口接管距管板较远时,可设置导流筒。
二、导流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导流筒外表面到壳程圆筒内壁的距离不宜小于接管内径的1/3。确定导流筒端部至管板的距离时,应使该处的流通面积 不小于导流筒的外侧流通面积。
(2)外导流的内衬筒外壁面间距为:接管内径d≤200mm时,间距不宜小于50mm;接管内径d>200mm时,间距不宜小于75mm。
(3)外导流热交换器的导流筒内凡不能通过接管放气或者排液者,应该至高或低点设置放气或排液口(或孔)。
2、材料代用中的注意事项
在制造过程中,如果用厚板代替薄板,则可能会导致连接处的结构发生改变,比如当厚度增加较多时,就可能导致焊接结构出现改变。当整体以厚代薄时,即使不增加封头和筒体连接部位的局部应力,也会给容器产品的质量造成一定影响,而且还会导致原先设计所采用的焊接、探伤以及热处理工艺可能变地不再适用。此外,压力容器进行材料代用,还可能会导致容器产品的重量改变,进而对产品的配套支座和基础产生影响。总之,在进行压力容器的制造中,原则上不允许随便进行材料代用,因为不同材料在不同性能上会有所差异,即使在某个性能上达到了以高代低,但却可能在另一个方面以低代高,而这些都会使得整个生产过程所采用的工艺措施和方案都必须随之进行修改,但这种改变经常造成的结果可能是可焊性变差、制造工艺难度成倍提高等等,所以对材料代用必须持谨慎态度。立式冷凝器的冷却水是沿着重力沿管内壁下流,只能是单行程,故要得到足够大的传热系数K,就必须使用大量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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