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玻璃的光学系统常识
每一品种光学玻璃对不同波长光线都有规定的标准折射率数值,作为光学设计者设计光学系统的依据。所以工厂生产的光学玻璃的光学常数必须在这些数值一定的容许偏差范围以内,否则将使实际的成象质量与设计时预期的结果不符而影响光学仪器的质量。同时由于同批仪器往往采用同批光学玻璃制造,为了便于仪器的统一校正,同批玻璃的折射率容许偏差要较它们与标准值的偏差更加严格。因玻璃膜面上有砂粒或玻璃屑等,擦拭过程中造成的玻璃膜面的擦伤。
对于光学玻璃包含多片薄透镜的光学系统,提高透过率的主要途径在于减少透镜表面的反射损耗,如涂敷表面增透膜层等。而对于大尺寸的光学零件如天文望远镜的物镜等,由于其厚度较大,光学系统的透过率主要决定于玻璃本身的光吸收系数。通过提高玻璃原料的纯度以及在从配料到熔炼的整个过程中防止任何着色性杂质混入,一般可以使玻璃的光吸收系数小于0.01(即厚度为1厘米的玻璃对光透过率大于99%)。这种热应力能降低制品的机械强度和热稳定性,也影响玻璃的光学均一性,若应力逾越成品的极限强度,便会自行破0裂。
光学玻璃的包装方法
每捆或每箱产品上,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装箱单。注明: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和重量;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3)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4)产品出厂或发货日期;
(5)其他。
除大型制品外,每箱毛重均不得超过25公斤。
箱外应标明:收货单位和部门、地址、电话;发货单位、地址、电话;并粘贴“玻璃仪器”、“小心轻放”、“不可倒置”等字样或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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