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a) 纵向标线,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b) 横向标线,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c) 其他标线,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双向两车道路面中心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超车。(1)三车道缩减为双车道(2)四车道缩减为双车道(3)四车道缩减为三车道(4)四车道缩减为二车道(5)三车道斑马线过渡(6)双向两车道改变为双向四车道。通常指示机动车驾驶人靠右行驶。线为***虚线。车道分界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表示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跨越线超车或变更车道行驶。线为白色虚线。
路面文字标线;是利用路面文字,指示或限制车辆行驶的标记。(1)双车道中间有障碍(2)四车道中间有障碍(3)同方向二车道中间有障碍接近铁路平交道口标线。(1)高速度(2)大型车(3)小型车(4)超车道禁止标线是告示道路交通的通行、禁止、限制等特殊规定,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包括:禁止超车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用以划分上、下行方向各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分隔带的道路。
交通标线(Traffic Index Line)是指在道路的路面上用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向交通参与者传递引导、限制、警告等交通信息的标识。(1)复杂行驶条件丁字路口导流线(2)复杂行驶条件十字路口导流线(3)复杂行驶条件斜交丁字路口导流线(4)复杂行驶条件支路口主干道十字路口导流线(5)复杂行驶条件不规则路口导流线(6)复杂行驶条件Y形路口导流线网状线。其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按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标准设置交通标线。
在“道路标线质量要求及检测方法 GB/T16311-2009 标准中”,标线反光性能要求如下:正常使用期间,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要求。需要在工件几个互成不同角度(一般是互相垂直)的表面上划线,才能明确表明加工界限的,称为立体划线。一般情况下,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80 mcd·m-2·1x-1,***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50 mcd·m-2·1x-1。新划标线的初始逆反射亮度系数应符合规定,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150mcd·m-2·1x-1,***反光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不应低于 100mcd·m-2·1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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