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窗机辅助检查
1、除了按规定的擦窗机检验,某些关键部件应进行详细的定期检查。辅助检查的详细性质和程度及周期应通过现场特定风险评估、特定装置的设计与用途,且考虑制造商或供应商的建议来确定。
2、擦窗机辅助性检验项目一般十年进行一次。
3、辅助检查应包括下列项目:
a.应检查所有固定件和与轨道相关的锚固单元是否有积水迹象。如怀疑积水可能造成腐蚀,或怀疑有其他***其完整性的原因,则应至少抽检百分之五的典型样本进行充分暴露检查。
b.应注意与轨道相关锚固单元的拉拔力。
c.插杆座等固定设施或类似装置应无松动和进行防锈处理。
d.卷扬机构的排绳组件、导向滑轮、主制动器、后备制动器等;变幅机构的齿轮传动、导向滚轮(或滑块)、变幅丝杠和丝母等;擦窗机回转机构的齿轮传动、行走机构的导向滚轮等和其他关键部件应拆下以评估其状态。
e.回转机构和其他部件的预紧螺栓的预紧力矩是否满足擦窗机设计要求。
f.提升机、防坠落装置(an全锁)应拆下以评估其状态。
擦窗机各机构工作速度标准是什么
擦窗机各机构工作速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其误差不大于设计值的正负百分之五。
(1)变幅速度不大于20m/min
(2)回转速度不大于15m/min
(3)行走速度不大于15m/min
(4)升降速度不大于20m/min
(5)擦窗机的吊船四周应装有固定式的安 全护栏,护栏应设有腹杆。护栏高度靠建筑物侧不应低于0.8m,其他部位则不低于1.1m,护栏应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荷载。护栏下部四周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mm。
(6)擦窗机的可靠性试验按整机工作循环次数3000次考核,工作循环由吊船的升降、臂架变幅、回转、台车行走等动作组成。
(7)擦窗机在额定载重量下工作时,操作者耳边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A),机外噪声不大于80dB(A)。
擦窗机的气动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设计
擦窗机的气动系统应符合本标准和规定,气动驱动系统的设计应避免在系统内产生结冰现象,如使用除冰液。使用气动马达起升与下降的速度可能有显著不同。在对设备评定等级时,应考虑其速度;应有足够的气体压力以完成所有功能,压力损失不会造成***。气泵应有过滤器、压力限制器和/或注油器组成的维护系统。
擦窗机在动力源与控制阀之间应设置安-全阀或溢流阀,其调定压力应不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倍。如在系统中使用不同的工作压力,安-全阀应各自分别安装;软管及连接件的爆裂压力应不小于3倍的工作压力;其他部件应能承受不小于2倍的压力。
擦窗机控制柜上的按钮、开关等操作元件应坚固可靠,这些按钮或开关装置应是自动复位式的,控制按钮的直径为10 mm。控制柜上除操作元件外,还应设置一个切断总电源的开关,此开关应是非自动复位式的。操作盘上的按钮应有效防止雨水进入。
操作的动作与方向应以文字或符号清晰表示在控制器上或其附近面板上,应提供停止擦窗机控制系统运行的急停按钮,此按钮为红色并有明显的“急停”标记,不能自动复位。急停按钮按下后停止擦窗机的所有动作。
擦窗机电器控制柜的控制按钮外露部份由绝缘材料制成,应能承受50 Hz正弦波形、1250 V电压为时1 min的耐压实验。擦窗机电气控制柜应上锁以防止未***操作,确保其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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