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容量的确定: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作应急用,经常处于待机应急起动状态,连续运行的时间不长,一般不超过8h,因此可按“备用功率”来确定容量。按一级负荷的容量之和(不计备用容量),考虑经修正后的机组容量,并能满足一级负荷中一台电动机的起动要求,据此以确定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应急发电机一般选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其标定输出电压为400V。
(2)台数的确定:一般选用1台自动化、转速1000~1500转/分、无刷励磁、400/230V、三相四线带控制屏、充放电设备及共用底盘的发电机组。可要求共用底盘带日用油箱,以减少管路和占用面积。
发电机组台数的确定:一般设置通常为2台以上,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及适应用电负荷曲线的变化。机组台数多,才可以根据用电负荷的变化确定投入发电机组的进行台数,使柴油机经常是在经济负荷下运行,以减少燃油消耗率,降低发电成本。柴油机的经济运行状态是在标定功率的75%-90%之间。为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常用机组本身应考虑设置备用机组
设备运到现场后,暂不能安装就位时,应及时遮盖,防止风吹、日晒、雨淋,如有设备库,将设备存放在库房。
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安装在机房内,机房门应加锁。未经安装及有关人员允许,非安装人员不得入内。
柴油发电机安装后,应保持机房干燥,以防设备锈蚀。
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安装在机房外,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保护措施,控制设备的箱、柜应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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