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报废车出事故卖家有连带责任
【案例】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两名男子想从报废车上赚点钱,他们以几千元的价格出***,反遭这辆车连累,换来15.6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近日,平阳县人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认定当事人转让报废车辆的,出事故需负连带责任。
2014年8月,何某骑着人力三轮货车行驶期间,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三轮货车当即侧翻。随后,何某被送往***。事后,交管部门认定,何某与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登记车主为李某,且车辆的强制报废期和核验有效期均为2012年9月,因是报废车辆,该车并未购买相应***。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2018年1月,黄某驾驶一辆电动车与该自卸低速货车尾部发生碰撞,导致黄某当场。此后,受害人黄某的家属郑某将张某与原车主李某一同诉至浙江省开化县人院,要求二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后认为,该案车辆发生事故时已经属于强制报废的车辆,争议焦点在于登记车主李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对原告方的赔偿责任。
案例
很多报废汽车都被‘’转卖到了农村、山区。这些车辆安全性能堪忧,经常引发交通事故。而且,‘’收了车一般不会去***主动注销,一旦出事原车主是要担责的。”
“表示,‘五大总成’均带有的车辆识别码,就如每个人的一样。如果拼装车上路后发生交通肇事,可通过车辆识别码追溯到原车主。这意味着,原车主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样的报道模式,人们大多非常熟悉,对待各种黑色、***产业,媒体基本上都是这么操作的。不过这篇报道,却引来了们的强烈吐槽——
“一台车每吨150元,报废厂还得让开着去,给了1800块钱,我的大客车跑了120公里,油钱190,司机200,吃饭80,得了1330块钱,如果把发动机拆了可以卖8000,全部配件可以卖到50000元左右,所以不是不按你们的规章办事,实在是你们的制度太了。”
李*谋驾驶李*桢所有的粤QVV6**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乾损害,该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依照《高人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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