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审批事项层级管理程序规定如下:
1、由市(州)、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变更事项均在原审批***办理,报省住房1,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2、由省住房1,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资质:
①涉及企业名称、技术负责人和证书编号变更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上报省住房1,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②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3、由住房1,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资质:变更事项须报省住房1,和城乡建设厅办理。
(四)凭变更或更换后的资质1,证书及信息卡到省住房1,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中心办理及领取信息卡。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1,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1,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1,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1,级资质1,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
企业办理1,资质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1、审批告知承诺制度
2018年10月15日,住房1,,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1,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继北京、上海、浙江三省之后,江西、河南、四川、陕西四省也加入了告知承诺制试点行列。
2、资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018年9月12日,住房1,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电子申报和审批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的通知,该通知称,从2019年1月1日起,新申请相关资质、1升级、增项、重新核定等事项,住房1,和城乡建设部将不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3、申请人员指标简化
2018年11月5日,住房1,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取消施工企业1,低资质1,标准的现场管理人员指标的通知,当建筑企业首1,次申请资质时,不再评估八大员指标,此时,当建筑公司申请资质时,不再需要配置八大员。
2018年12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1,级资质1,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从2019年2月1日开始,企业在申请工程监理甲1,级资质时,人员只需满足乙级标准即可。也就是甲1,级注册人员指标,从25降到了15。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