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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北携众管理咨询2021/11/8 0:42:20



消防设施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1标准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1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1标准

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1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1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

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住建部发布《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时代正式开启!

2018.3.20

施工企业服务平台施工企业服务平台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住建部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工程总承包时代正式开启!


适用项目:

******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不适用项目: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2、发包方式: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3、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施工现场五要

  1:施工要围档

  2:围挡要美化

  3:防护要齐全

  4:排水要有序

  5:图牌要规范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又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能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备种材料应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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