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超过部分***还是全额***?
答:按月***的小规模***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
2、小规模***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元能否免征***?
答:如果是按月***的小规模***人,那么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当月是无法享受免税的;如果是按季***的小规模***人,那么季度中某一个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是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的。
3、小规模***人免征***政策的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答:此次提高***小规模***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4、小规模***人,***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
答:按照固定期限***的小规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或按季***。为确保年度内***人的***期限相对稳定,***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
5、新办或注销小规模***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答:从有利于小规模***人享受优惠政策的角度出发,对于选择按季申报的小规模***人,不论是季度中间成立还是季度中间注销的,均按30万元判断是否享受优惠。
6、按月***的小规模***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免征优惠?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因此,发生销售退回的小规模***人,应以本期实际销售额扣减销售退回相应的销售额,确定是否适用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当前,有关于中小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别为:
1、选择合理的企业***形式。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不同***形式对是否构成***人有着不同的结果。如:在创业初期,有限的收入不足抵减大量支出的企业一般应设为***,而能够迅速实现盈利的企业一般应设为法人。另外,对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下,还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及时合理列支费用。及时合理列支费用可有效降低企业应***所得额,所以,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便有必要对该方法进行化利用。不过,在进行费用列支时,企业需注意以下几点:(1)发生商品购销行为要取得符合要求的;(2)费用支出要取得符合规定的;(3)费用发生及时入账;(4)适当缩短摊销期限;(5)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争取充分列支,以减少企业涉税风险。
3、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在现实具体操作中,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选择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企业计入各期产品成本的材料等存货的价格比较均衡,不会忽高忽低。
4、恰当运用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这即是说,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额越大,应***所得额就越少。因此,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体可以从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定等方面来进行。
5、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来的税收优惠格局,实行“以行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因此,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可享受节税效益。不过,在利用税收政策进行节税的过程中,中小企业需注意避免滥用税收优惠,以确保在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的前提下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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