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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礼人力2022/3/17 18:00:54






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

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企业工作,在用工企业

的指挥和监督下给付劳务的一种用工形式。这是目前许多企业正在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但企业不知道使用

劳务派遣存在哪些限制,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吧!

哪些情况容易限制劳务派遣用工?

本次《暂行规定》进一步从用工企业主体、派遣行为等方面,对于所规制的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给予了明确

,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暂行规定》第2条明确了受其规定约束的用工单位的范围,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

织、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就是说,“、***、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均未被

纳入《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这些***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受《暂行规定》的规制和约束。

实务中,还有一类特殊的劳务派遣用工,就是涉外劳务派遣,它主要是指根据我国***规定,外国企业、外

国社会团体和国际***的驻华代表机构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内雇佣员工,其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

使用劳务派遣工。

此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也须遵守《劳动合同法》和《暂行规定》关

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不受“三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


劳务派遣的合同到期了还需要辞职吗?

劳务派遣的合同到期了还需要辞职吗?

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这种情

况有两种:首先需要确定的和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到期了,还是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之间的劳务派遣

合同没有续签?如果是后者那么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用工企业有权利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公

司,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劳务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直接没有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就不需要劳务派遣工本人主动辞职了。如果是前者则

问题比较复杂,如果没有续签继续用工的话,双方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续签也没有继续工作的话,

需要看劳动合同解除是哪一方提出的,具体提出的理由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被称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

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

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和劳务派遣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在无工

作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报酬。第五十条用人单

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

会***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如果劳务公司对用工单位合同到期的派遣工,那么好办,双方直接续签合同即可,劳务

公司直接把派遣工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即可。


劳务派遣用工有没有时间限制?

劳务派遣用工有没有时间限制?

当下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这样可以有效的节省成本还能促进企业更好发展,但在

实际的劳务派遣用工中,有很多问题是需要注意的,用工的时间就是比较重要的一点,很多企业可能不是很

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劳务派遣用工有没有时间限制吧!

劳务派遣中有一条是关于劳务派遣期限的就是不超过六个月。不过这于临时性工作岗位。一般劳务派遣

的岗位只能用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三种性质只要具备一种就可以。

临时性指的就是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这是非常明确的。

替代性是指正式员工应该因学习、生病等原因不得不离开,才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派出一个技能业务熟练相近

的人进行替代。

辅助性岗位一般非常特别,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一些岗位。一般来说司机、门卫、清洁工都可

以使用劳务派遣职工。

对于我们机构来说,普通编外都是以辅助性人员的身份进入***工作的。他们一般不会在保密、

行政岗位上工作,但是可以在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派遣除了临时性岗位之外,其他的都是没有时限要求的。

相信通过上面对劳务派遣用工有没有时间限制的介绍,企业已有了更充分的认识,也提醒企业要找正规的公

司合作,在互联网时代,企业需要的是更透明、更、更有保障的服务,为企业提供、方便,且

的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几种情形?

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几种情形? 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三方关系,其中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工与用工企业,当中:劳务派遣公司与 用工企业存在民事劳务合作关系,而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派遣工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这一点相信大家都了解 吧。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成立合法劳动关系后,也并非一成不变,当出现一些情况后或劳动合同在出 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下面小编给各位介绍一下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有几种情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劳动关系解除。 劳务派遣公司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 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劳务派遣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解除。 劳务派遣工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提出解除合同,正式工在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务派遣公司 以、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务派遣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还有用人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务派遣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关系。 4、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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