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土地管理,完成全镇6.8万亩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推进仲裁庭和土地流转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土地管理数据平台;规范农民建房,按“依法依规、有序建设、主导、村民主体、规划、布局合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统一风格、彰显特色”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鼓励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民宜居小区。建议重构村庄公共文化场所。我国乡村应结合村民生产和生活的新习惯,充分整合现有公共空间,为村民提供多样化公共文化场。
全年无活动,未发生重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严重非正常事件、计划外生育和聚众、买卖地下“”等社会治安案件。针对新变化新趋势,创新村民***方式,比如广场舞、乡村春晚等能够调动村民积极性的公共文化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规范农民建房,按“依法依规、有序建设、主导、村民主体、规划、布局合理;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统一风格、彰显特色”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鼓励高标准规划建设农民宜居小区。
鼓励各类***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和农村安全饮水、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沼气净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财务监督小组等机构,推进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三资”管理,强化公众监督,预防发生。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林业生态工程,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家园。探索开发团湖乡村旅游,发展农家乐、农家客栈、特色民宿等项目。
推动土地有序进入市场流转,实现土地市场良性发展,试推行50至100亩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参与土地流转,流转面积达到1.5万亩。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切实做好牛羊家畜放养防反弹工作,实现“零”反弹目标。***打造以产业园为基础结合美丽乡村的乡村旅游点。在政策和资金上能给予倾斜和支持,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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