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基本术语:1.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Base-injection-foam-extinguishing-system是一种在可燃的液体表面下面注入泡沫,泡沫上升到液体表面并扩散开,形成一个泡沫层的灭火系统。2.干粉灭火系统Powder-extinguishing-system,由干粉供应源通过输送管路连接到固定的喷嘴上通过喷嘴喷放干粉的灭火系统。
3.5.5.消防用水的延续时间。应按火灾时储罐安全放空所需的时间计算;当其安全放空时间超过6h时,按6h计算。3.5.6.污水处理场的消防用水量应根据污油罐的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60。注:液化烃储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3时,推荐在罐区周围的环形消防水管道上设置固定消防水炮,水炮的设置数量和位置应能有效保护整个液化烃罐区,其移动式消防水量按2个炮的出流量计(2x40)。
喷头选用原则:(7)同一防护隔间内应采用相同热敏性能喷头。(8)一个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为800只;干式系统为500只。(9)每个报警阀组所服务的至高与至低位置喷头的高程差不宜大于50m。(10)高度超过0.8m吊顶内布置的喷头可不计入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总数。(11)备用喷头按总数的10%考虑,但每种型号不得少于1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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