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固定式消防冷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9m^2。2)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5m^2。3)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应按全部表面积计算3.5.4.移动式消防冷却用水量,应按罐区内至大一个储罐用水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容积小于400m^3时,不应小于30,大于或等于400m^3,小于1000m^3不应小于45。大于或等于1000m^3,不应小于80。2)当罐区内只有一个储罐时,计算用水量可减半。
3.3辅助生产设施(不包括污水处理场)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1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3.4可燃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的确定:3.4.1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至大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制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3.4.2配制泡沫用水量的确定,详见泡沫混合液用量、泡沫液储量的计算规定。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天侯忠诚值守、无需人工操作、扑救火灾及时迅速、初期火灾控火灭火效果好。对于火灾隐患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在火灾初期,如现场有人,可迅速用灭火器、消防卷盘或消火栓控火灭火,并报警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参与灭火;如现场无人,则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控火灭火,并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三者功能各有侧重,不能互相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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