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水雾的起源:所谓的“细水雾”,在里主要有water-mist、water-fog、fine-water-spray几个词,water-mist在中使用尤其多。细水雾在消防方面的应用始于四十年代,当时主要用于特殊的场所,如运输工具等。现在由于环保,卤代烷灭火剂被逐步淘汰,而细水雾作为灭火剂对于环境的潜在优势使其应用范围在不断的拓展,细水雾灭火系统用于居住建筑、可燃性液体储存设施及电器设备方面的,已经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
3.4.3储罐消防冷却用水量的确定按如下规定执行:1)当着火罐为立式罐时,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均需冷却。当着火罐为卧式罐时,距着火罐直径和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需冷却。在上述范围的储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仍按3个储罐用水量考虑。2)当邻近立式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量可按3个罐的用水量计算。当着火罐为浮顶或浮舱式内浮顶罐(浮盖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时,其邻近罐可不考虑冷却。
室内消火栓喷水器充实水柱为什么随建筑物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充实水柱是指从喷水器喷嘴起到喷水器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为380mm园孔处的射流长度。“规范”对充实水柱长度的要求:13m、10m、7m(上海仅13m、10m两种)。充实水柱的主要作用为:(1)保证射流强度,提高灭火效果(充实水柱以外的水流呈散流状态,灭火效果不明显)。(2)保证灭火人员的安全距离,减少幅射热的伤害。(3)防止射流导电。在火场难以切断电源情况下,消防人员在充实水柱为10m以外的范围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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