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消防灭火系统常用指南「在线咨询」
作者:巴蜀消防2021/12/18 4:06:08






3.5.3.固定式消防冷却系统的用水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着火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9m^2。2)距着火罐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4.5m^2。3)着火罐和邻近罐的冷却面积,应按全部表面积计算3.5.4.移动式消防冷却用水量,应按罐区内至大一个储罐用水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储罐容积小于400m^3时,不应小于30,大于或等于400m^3,小于1000m^3不应小于45。大于或等于1000m^3,不应小于80。2)当罐区内只有一个储罐时,计算用水量可减半。





3.3辅助生产设施(不包括污水处理场)的消防用水量可按301计算,火灾延续供水时间不宜小于2h.3.4可燃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的确定:3.4.1应按火灾时消防用水量至大罐组计算,其水量应为配制泡沫用水及着火罐和邻近罐的消防冷却用水量之和。3.4.2配制泡沫用水量的确定,详见泡沫混合液用量、泡沫液储量的计算规定。





喷淋系统设计中的喷头选用原则?(1)闭式喷头适用场所的室内至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12m(上海18m):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8m;仓库——9m(采用ESFR喷头13.5m);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12m(上海8m~18m)。(2)闭式系统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温度30°C。一般场所采用68°C,厨房、洗衣间采用93°C。(3)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采用直立型喷头。(4)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室内消火栓布置原则:(1)室内消火栓应设置在楼梯出入处、楼梯前室、走廊、门厅等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两支喷水器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3)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计算确定。高层建筑、高架仓库和甲、乙类厂房不应大于30m;高层建筑裙房、其它单层和多层建筑不应大于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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