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服务放心可靠「巴蜀消防」
作者:巴蜀消防2021/11/21 14:24:34






4、制冷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容器应设有2台的完全单独的自动制冷装置。每台制冷装置包含1只压缩机及其原动机、蒸发器和冷凝器;(2)制冷装置应符合有关规定。在海水温度达32"C和环境空气温度达45"C时,每一台装置的制冷能量和自动控制应能在24h内连续运转情况下,保持二氧化碳容器不超过所需的温度;(3)当任一台制冷装置失效时,另一台应能自动启动。制冷装置应设有就地手动控制装置;(4)每台电动制冷装置应由主配电板汇流排通过单独的馈电线供电;(5)制冷装置冷却水应由至少二台冷却水泵提供,其中一台为备用泵。备用泵可以是用于其他用途的泵,但运用此泵供应冷却水时,应不会影响船上其他的重要设备的供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分类: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二氧化碳灭火泵统的灭火剂是在常温下储存,其饱和蒸气压为5.8MPa,多用40L或80L高压钢瓶储存,每瓶充装量仅为25kg和50kg。因为二氧化碳的灭火浓度较高,一般在34%以上,对于大防护空间可能需要几百个瓶组,灭火设备占地面积太大,安装、管理也不方便,使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使用受到限制;




目前我国普遍应用的是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我国于1983年至1985年分别颁布了二氧化碳、1211和1301灭火剂的国级标准;1984年颁布了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国级标准;1987年、1992年、1993年和1997年发布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1999年局部修订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增加了关于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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