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线自动灭火系统常用指南「在线咨询」
作者:巴蜀消防2021/11/18 21:22:52






释放阀的调定压力应不小于2.2MPa,每一只阀的排泄量,应在着火条件下并排放所产生的蒸气时,在容器内的压力升高应不超过调定压力的20%。从安全释放阀排出的蒸气应排放到大气中。(3)对恒久充装二氧化碳的容器和输出管,应有隔热层,以便当环境温度为45"C时,制冷装置失去动力源24h内防止安全阀动作。隔热材料及衬套,应取得本社的满意,特别应考虑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机械性能,以及防止水蒸气浸入的保护。




二氧化碳管路应符合:(5)二氧化碳系统钢管的至小壁厚,应符合规定。为了选用符合标准的钢管,其壁厚可以允许与规定壁厚稍有差异;(6)通往装货处所的二氧化碳管的管径应不小于20mm。往喷嘴的支管管径应不小于15mm;(7)在总管或分配阀箱上,应装设压缩空气吹洗管接头;(8)二氧化碳应为无缝钢管;(9)对车辆处所、滚装船的围蔽装货处所,其管路的布置应保证有2/3的所需气体在10min内注入该处所。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的目的及意义:由于卤代烷灭火系统使用受到限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应用领域正在扩大。所以我国应加快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研制及其设计规范的制定工作,特别需要加大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的研究。因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国外应用很普遍,虽然本次设计选用的是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并且我国广泛使用的是高压系统,但是低压系统更加的方便,只是由于受限于国内技术,所以目前还不能广泛使用。



我国的气体灭火技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得到了普遍应用和迅速发展。它被广泛应用于计算机房、通讯机房、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物品保护单位及工厂的控制室、变配电室、飞机座舱与货舱、飞机发动机短舱、船舶的轮机舱与货舱以及电厂等重要保护场所。我国的消防主要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67-95-97)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J98-87-9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045-95-97)及《建筑灭火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97)等四项国级规范在保护大气臭氧层和人类生态环境专题上的1997年同时局部修订条文,二氧化碳逐步替代与淘汰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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