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的目的与作用
1.保证基坑四周的土体的稳定性,同时满足地下室施工有足够空间的要求,这是土方开挖和地下室施工的必要条件。
2.保证基坑四周相邻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在基坑支护和地下室施工期间不受损害,即坑壁土体的变形,包括地面和地下土体的垂直和水平位移要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3.通过截水、降水、排水等措施,保证基坑工程施工作业面在地下水位以上。
浅基坑的支护类型及适用范围
(1)斜柱支撑:适用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时;
(2)锚拉支撑:适于开挖较大型、深度不大的基坑或使用机械挖土,不能安设横撑时使用;
(3)型钢桩横挡板支撑:适于地下水位较低、深度不很大的一般黏性土层或砂土层中使用;
(4)短桩横隔板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5)临时挡土墙支撑:适于开挖宽度大的.基坑,当部分地段下部放坡不够时使用;
(6)挡土灌注桩支护:适用于开挖较大、较浅(小于5米)基坑,邻近有建筑物,不允许背面地基有下沉、位移时使用;
(7)叠袋式挡墙支护:适用于一般黏性土、面积大、开挖深度应在5米以内的浅基坑支护。
(3)水泥土桩墙:依靠其本身自重和刚度保护坑壁,一般不设支撑。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二、三级;水泥土桩施工范围内地基土承载力不宜大于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4)逆作拱墙:当基坑平面形状适合时,可采用拱墙作为围护墙,有圆形闭合拱墙、椭圆形闭合拱墙和组合拱墙。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宜为三级;淤泥和淤泥质土场地不宜采用,拱墙轴线的矢跨比不宜小于1/8;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各种基坑支护形式简介及适用范围1. 放坡开挖——放放坡开挖的指导思想是“放”,通过“撤军”,挖除部分土,放出的足够的边坡,实现“前方”(基坑内)的安全。土方边坡一般用边坡坡度表示,不同的土质允许的边坡坡度也不同。放坡开挖的优点是施工速度快,造价较低;缺点是开挖和回填土方均较大,坑边变形大。软土地层中采用单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开挖深度不宜大于4m,采用多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开挖深度不宜大于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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