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1.城市节约用水是涵盖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在内的复合系统,同时涉及经济、管理、教育等众多领域。考虑到上述因素,评价内容分为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六类,共34项指标。2.我国已连续多年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的实践,有相当-批城市已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国级、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因此,参照以往***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价依据,本标准设置了城市节水I级、I级和II级。对纳入用水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节水器具、日常,用水情况及用水消耗量的情况进行调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规定,直辖市及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应制定本级人大或上级人大批准的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其他城市应制定本级***颁发的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要明确城市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供水、排水、用水管理,地下水保护,非常规水利用方面的内容,制定有关节水管理制度。调查计费水表、现有计量水表配备情况和需加装水表的数量及位置等。
***应建立两个层面的财政投入制度。一是设立节水财政投入制度。***财政设立节水资金,用于节水基础管理、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节水技术产品推广、水平衡测试、非常规水资源(再生水、雨水、海水等)利用设施建设,公共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不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需提供财政处用于上述工作的年度预算和批复文件。从而明白企业“单位产品耗水量”,在整个行业中所处的水平(低、中、高),有了参照就有改进的目标。二是建立完善的政策及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节水技术改造、设施改造及节水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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