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规定:1、城市节水评价指标体系由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6类评价项目,34项指标组成。2、基本条件评价项目为基本项,其他5类评价项目为控制项和优选项。3、城市节水评价按节水水平由高到低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城市节水I级、城市节水II级和城市节水I级。4、城市节水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相应节水等级,采用单因子评价方式。5、城市节水评价各等级划分按规定确定。调查计费水表、现有计量水表配备情况和需加装水表的数量及位置等。
基本规定:1.城市节约用水是涵盖城市水源、供水、用水、排水等在内的复合系统,同时涉及经济、管理、教育等众多领域。考虑到上述因素,评价内容分为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综合节水、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和环境生态节水六类,共34项指标。2.我国已连续多年开展节水型城市评价的实践,有相当-批城市已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国级、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因此,参照以往***节水型城市考核评价依据,本标准设置了城市节水I级、I级和II级。城市节水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目前,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现代城市的各个领域,信息技术是节水管理工作实现自动、高有效、规范和准确的重要依托,信息技术应用代表未来管理技术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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