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
按员工的原隶属关系分类,可以分为转制式和输出式劳务派遣。1、转制式劳务派遣:是指员工已经被用工单位录用,按照原岗位、原工资不变的原则,从现有用工单位的编制中转到劳务派遣***,从而变更了关系的主体。员工与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向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实施劳务派遣前的用工单位形成一种新的雇佣关系。2、输出式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要求,按约定的招聘条件和职务描述从社会招工,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吗
出现以下情况,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责任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是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派遣合同的,仍需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报酬。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只要是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就是有保障的,权益也会得到落实,所以也不用太过担心。
劳务派遣单位来避免长期用工带来的风险
企业不妨通过变换劳务派遣单位来避免长期用工带来的风险,但是同时企业与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之间不能存在***上的关联关系。在《劳动合同法》诞生之前,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企业的'避风港',大量的员工均与派遣单位'一年一签',企业的解雇风险和解雇成本均较低。《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劳务派遣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2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仍需继续雇用员工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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