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派遣费用信赖推荐「汇泽博远」
作者:汇泽博远2021/12/16 3:22:13






工资收入的差别在国企中,劳务派遣与正式工之间待遇还是有比较大

工资收入的差别在国企中,劳务派遣与正式工之间待遇还是有比较大的差距的。在岗位相同、业绩相同的情况下,劳务工与正式工相比,工资待遇差别少一半,多则三四倍。在移动公司这种通信行业,假设在同岗位同职级的情况下,正式工的待遇优于派遣工,一个劳务派遣工的薪酬为3000元,那么一个普通的移动正式工的收入至少比派遣工多一两倍。而在***中,正式员工和派遣员工之间在薪资方面的差别不大,但是福利要差一些。而在***事业,正式工和合同工之间还是有差别的,在,的工资就更低了,只有1000~2000元左右。


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面,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方面,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派遣合同。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费的数额与***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的义务_新闻资讯

用工单位的义务1、用工单位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2、禁止再派遣: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3、执行***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4、告知劳动报酬并***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5、保证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认从事工作岗位是否适用劳务派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到岗后观察用工单位的工作情况若存在违规现象,及时留存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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