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储罐用的钢板、型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标明钢号、炉批号、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供货状态及材料的标准。当对质量证明书数据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的***或行业标
准,并应满足图样要求。
4.1.2 储罐用的钢板,必须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钢板表面不得有气孔、结疤、拉裂、折叠、夹渣和压入的氧化皮,且不得有分层现象。
4.1.3 钢板表面锈蚀减薄量、损伤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不大于钢板厚度允许偏差的规定。
4.1.4 底圈
4.2.1 焊接材料(焊条、焊丝及焊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当对质量证明书数据有疑问时,应对焊接材料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4.2.2 焊接材料入库应严格验收,并做好标识。
4.2.3 焊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材库必须干燥通风,库房内不得放置***气体和腐蚀性介质;
2 焊材库房内温度不得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应高于60%;
3 焊接材料存放,离开地面和墙壁距离均不得少于300mm,并严防焊材受潮;
4 焊材应按种类、牌号、批号、规格和入库时间分类存放。
4 底圈壁板的纵向焊缝与罐底边缘板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5 罐壁开孔接管或开孔接管补强板外缘与罐壁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与环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
6 直径小于12.5m的储罐,其壁板宽度不得小于500mm,长度不得小于1000mm。直径大于或等于12.5m的油罐,其壁板宽度不得小于1000mm,长度不得小于2000mm。
5.1.5 钢材号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号料前应核对钢板的材质、规格;
2 号料时钢板应水平放置,先定出标准线,然后划出长度、宽度的剪切线,经复查后,在剪切线上打上样冲眼,用油漆作出标记,并在剪切线内侧lOOmm距离处划出检查线;
3 按排板图上的编号,在钢板上标明储罐代号、排板编号、规格与边缘加工符号等;
4 号料时把同厚度同材质的零件集中在一起,以达地使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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