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玻璃采光顶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包括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的材料牌号与状态、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表面处理、尺寸允许偏差、精度等级,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要求。
2.铝合金型材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对型材尺寸及允许偏差的规定。铝型材应采用高精度级。
3.阳极氧化膜平均膜厚不应小于15μm,小局部膜厚不应小于12μm;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60 μm,其局部厚度不应大于120 μm且不应小于40 μm;电泳涂漆复合膜局部膜厚不应小于21μm。氟碳喷涂涂层平均厚度不应小于30 μm,小局部厚度不应小于25 μm。
4.以穿条形式生产的隔热铝型材,隔热材料应使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材料,严禁采用PVC材料。用浇注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PUR(聚氨基甲酸乙脂)材料。
5.玻璃采光顶使用的铝合金型材,用于主龙骨和次龙骨受力杆件的截面受力部位的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得小于3mm。
6.铝合金型材表面清洁,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腐蚀斑点、气泡、电灼伤、流痕、发粘以及膜 (涂)层脱落等缺陷存在。
1.玻璃采光顶所使用的各类紧固件,如螺栓、螺钉、螺柱、螺母和抽心铆钉等紧固件机械机械性能,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要求。
2.玻璃采光顶中与铝合金型材接触的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或铝制品,否则应加设绝缘垫片。
3. 除不锈钢外,其他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锌或其他防腐处理。
4. 转接件、连接件外观应平整,不得有裂纹、毛刺、凹坑、变形等缺陷。
安装施工准备
1.构件搬运、吊装时不得碰撞和损坏。
2.构件应按品种和规格堆放在特种架子或垫木上,在室外堆放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构件安装前均进行检验与校正。构件应平直、规方,不得有变形和刮痕。不合格的构件不得安装。
4.构件进行钻孔,安装连接附件等辅助加工时,其加工位置、尺寸应准确。
5.玻璃采光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埋件应牢固、位置正确,埋件的标高差不应大于10mm,埋件位置与设计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
6.安装玻璃采光顶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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