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企业创业基地补助咨询_重庆小企业创业基地补贴政策顾问使
作者:2019/5/14 6:31:14

重庆市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政策奖励与补助

顾问:谭女士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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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楼宇产业园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奖补

支持对象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纳入全市***培育的楼宇产业园,认定的市级楼宇产业园和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单位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申报条件

(一)一次性奖励申报条件

1.上年度***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运营管理机构***良好,申报时未列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税务总局“重大税收***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二)租金补贴申报条件

市中小企业局、区县***和运营管理机构已签订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的***培育楼宇产业园。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由运营管理机构统一代为申报。

(三)运行绩效奖补申报条件

1.认定的市级楼宇产业园、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含在公告有效期内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运营管理机构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

3.运营管理机构***良好,申报时未列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和***税务总局“重大税收***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奖补标准

(一)一次性奖励标准

对上年度***公告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过一次性奖励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重复奖励。申报一次性奖励的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不得同时申报当年运行绩效奖补。

(二)租金补贴标准

对签订三方合作框架协议的***培育楼宇产业园,按照协议约定对入驻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三)运行绩效奖补标准

1.根据市级楼宇产业园上一年度的入驻企业数、入驻率、税收贡献、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运行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对全市排名前10名的楼宇产业园给予运行绩效奖补。对第1、2名各奖补200万元,对第3至5名各奖补150万元,对第6至10名各奖补100万元; 

2.根据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上一年度的入驻企业数、税收贡献、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运行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对全市排名前10名的小企业创业基地给予运行绩效奖补。对第1、2名各奖补80万元,对第3至5名各奖补50万元,对第6至10名各奖补30万元;

3. 每个市级楼宇产业园、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连续获得运行绩效奖补不超过两个年度。被同时认定为市级楼宇产业园、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含***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当年只能申请市级楼宇产业园或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其中一项运行绩效奖补。运营管理机构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绩效奖补和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绩效奖补。

申报时间

1.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

2.场地租金补贴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

3.运行绩效奖补申报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018年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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