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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尊知律所2020/5/7 20:36:12





  房屋面积“缩水”、“涨水”问题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dui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将不子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dui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的,***将子以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巾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夫妻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名义的房改房,离婚时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quan处理。

房改房是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主体才是取得房改房的适格主体,而该身份资格不能转移或变更。有房改房主体资格的人以有资格人的名义出资购买的,因不具备主体资格而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不可能算作是购房款而成为产权人,所以只能作为对于该房产登记的产权人的债quan处理。



买房合同***: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放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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