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案件-安***核案件辩护-尊知律师事务所
作者:尊知律所2020/2/27 4:47:08

复核案件辩护

通知***嫌疑人,案件既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就距离开庭审判不远了。如此说的目的就是要提醒他,如果有对自己有利的情节一定要抓紧时间向公诉人员说出来。有利情节一方面包含***嫌疑人是否构成立功、***等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情节;另一方面是指有些人本来不是***人,而是出于哥们义气,一直在为他人“顶罪”。后一种情况就需要律师对***嫌疑人晓以利害,进行深度的沟通和交流,让***嫌疑人知道在此阶段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无罪,否则接受法庭的审判是必然的。如果此时还不如实供出有利情节,将来进入审判阶段,甚至***只怕后悔也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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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案件辩护

律师对于二审后所出现的新情况无法进行复核,无法就此提出新的、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对复核结果难以施加有效的影响,导致被告人期待通过死刑复核程序进行申辩的机会落空。有律师曾就死刑复核阶段阅全卷、会见被告人向***gao人民***提出申请,得到的回复是“根据规定,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是代为申诉人,***gao人民***不安排律师会见,阅卷问题律师自行解决,死刑复核的结果也不送达律师”。

复核案件辩护


复核案件辩护

为了保证律师会见的合法性,律师应当在***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会见,不得在***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以外的地方进行;***规定被监shi居住的***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批准不得离开住所,因此律师应当在***嫌疑人、被告人住所会见。

若***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的,律师会见时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应该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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