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学校章程,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推选学校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员。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职工代表等五个以上的成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的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学校决策机构成员都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关证明材料应当由其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其名单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由举办人(单位)送审批***备案。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参加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应当依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实施条例》规定,***机构以外的社会***和个人可以利用非***财政性经费,单独或者联合举办除实施军事、、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外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咸阳寄宿高中地址,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咸阳寄宿高中,其资格证明材料由主管它的行政部门出具,咸阳寄宿高中招生,并由举办人(单位)送审批***备案。
机构(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机构和章程;(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6)***、***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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