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威能律师事务所-房屋***律师
作者:威能律师事务所2020/9/27 3:26:55
房屋已交付房款,但未办过户手续,房屋,是否有效?
1、表现形式及处理方式:①已过户优先于未过户。在房屋未转移的情况下,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②已预告优于未预告。所有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房屋所有权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所有。③先占有优于未占有。买卖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则先转移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④先付款优于后付款。买卖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交易房屋尚未交付,则预先***房屋价款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2、责任承担在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房屋***律师,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人可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一房多租,何人可实际享有租赁物?

一房多租即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一房多租情况下有的承租者将无法使用租赁物。值得注意的是一房多租不同于合租,房屋******,合租是就一套房的数个房间分别租给不同的人,合租模式下租客可使用自己租赁的房间,而一房多租是将同一房屋租给数人,数人不可能同时享有租赁物,那么,在一房多租情况下,且一房多租合同均有效时,应如何处理?根据规定,一房多租时应按以下顺序确定承租者: (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因一房多租而无法取得承租房屋者可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房时业主发现房屋设施与约定不符,布局发生变化是一个令人愤怒的问题,业主普遍采取的方法就是拒绝验收,那么房屋设施与约定不符,业主是否可拒绝验收?

在开发商看来,房屋设施及布局变更是经过许可的,为合法行为。事实也是如此,但是在与业主的关系上,房屋设施与约定不符,已构成违约,房屋买卖***,业主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若房屋设施及小区布局构成业主决定是否买方的决定性条件,业主是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陕西威能律师建议大家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需变更需提前征得对方同意,以免造成损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我们以***为您提供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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