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争议-威能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
作者:威能律师事务所2020/6/3 2:02:25
公司辞退员工无需***经济补偿

什么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无需***经济补偿

1.试用期内的员工不需要经济补偿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不给予经济补偿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案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shi责任的无需经济补偿

2015年3月,姜某入职并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均明确约定姜某岗位为车间生产。同年10月,该公司制定了《员工守则》,并通过员工大会通过了,具体条款张贴在该公司的公示栏处,并经公证***公证。《员工守则》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规定: “员工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期间1月内累计旷工7天或连续旷工7天以上者,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经济补偿金”。2017年3月,姜某所在车间关闭。该公司将杨某从原车间调往另一车间工作,岗位仍为生产。姜某领取新的门禁卡后,未再上班。之后,劳动争议,制造公司作出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将姜某除名。姜某以该公司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仲裁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向其***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仲裁委驳回姜某的仲裁请求。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制定一个合法合规的《员工手册》的重要性。








?公司安排员工休息日开会或培训,劳动仲裁争议,是否属于加班?

我国***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加班费。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工资:......。


自然而然,若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工作的,应***加班费,但是若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开会或参加培训,是否属于加班?加班是基于单位生产经营需要,由单位要求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由此可见,认定是否加班要考虑两个要素,即用人单位安排而非员工自愿和在工作时间之外。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即属于加班,单位应当依法***加班费或安排员工补休。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劳动***,可提供***咨询、案件代理、企业***顾问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劳动争议律师,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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