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变更流程信赖推荐「在线咨询」
作者:云南晨驰2020/10/9 0:14:16







分析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在《公司的法》中,明文规定必须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如下:

1)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变更,根据《公司的法》规定及实践中营业执照一般形式,该等记载事项包括:公司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等;

2)经营范围变更;

3)法定代表人变更;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

5)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

6)公司合并、分立以及增减注册资本。









《公司的法》除在第九条原则性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并未就如何进行整体变更进行进一步规定。但在“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机构”之“节设立”第九十五条中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根据《公司的法》的规定,以非***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评估。因此,有观点认为,整体变更以净资产折股属于非***资产出资,需要进行评估。但是,《公司的法》规定的是需要就非***“出资”进行评估,整体变更时的折股是否必然构成“出资”行为尚有讨论的空间。前文讨论认为整体变更作为“变更”行为,其在变更过程中,企业的******自然继承,企业的资产也应自然继承,不会因为企业性质变动而发生权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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