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消防专用应急系统施工,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简单、实用的应急灯的制作。它可以在停电时自动实现切换供电。正常供电时,自动对后备蓄电池充电,并有充电保护功能。下面介绍其工作原理。 在供电正常时,J2得电吸合,其动触点与“N/O(常开点)”接通,后备蓄电池正端与IC1的反相端相联。IC1(LM308)和D5、D6组成电压比较器,参考电压由D5、D6决定。这里用一个硅二极管(D5)和一个6.2V的稳压二极管(D6)组成6.9V的参考电压,消防专用应急系统施工工艺,对充电压电压进行监控。当IC1的2脚输入电压(既蓄电池电压)低于6.9V时,IC1的6脚输出高电平,T1导通,J1得电,其动触点与“N/O(常开点)”接通,电源电压通过R2对蓄电池充电,同时LED2点亮为充电指示。改变R2阻值可调整充电电流。随着充电时间增加,消防专用应急系统价位,IC1的2脚电压逐渐增加,当电压大于参考电压6.9V时,IC1的6脚输出低电平,T1截止,舟山消防专用应急系统,J1失电,断开充电回路,实现自动充电保护功能。
(3)照明熄灭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的场所。如重要的通信中心、广播电台、、发电厂与中心变电所、控制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重要旅馆、国际候机楼、交通枢纽、重要的动力供应站(供热、供气、供油)及供水设施等。
(4)照明熄灭将妨碍消防救援工作进行的场所。如消防控制室、应急发电机房、广播室及配电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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