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称为应急照明。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三种。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疏散照明
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
(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等。
(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
(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
(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
种应用状况的应急照明为非火灾状况下的应急照明。因为此时环境中并无发生火灾,而足常照明的电源发生了故障而突然停止了照明。此时的环境突然变暗,而对于某些正在进行的作业不能突然停止,故需要暂时做些处理,对于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黑暗使人们感到恐惧,这时人们需要尽快地疏散,为此这些场所应尽快***一定的明亮,就需要明显的疏散指示,而正常照明照明因为故障失去了供电电源而无法继续为这些场所提供照明,这就要另外设计一套照明,这套照明的电源必须***于正常照明电源的另外的电源。
(1)在墙上安装时,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靠近门或侧墙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
(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要有明显标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
(4)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要单独穿管。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后,应将管口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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