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这意味着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可以通过承包经营的方式“流转”。虽然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不能“买断”,但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其“处分权与经营权”。从***建房的的角度来看,就是“共享”。农村建设用地的“三权分置”政策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突破,它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只是,因为我们距这一历史事件太近而一时难以感知(土地三权的“分”与“统”,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时期***的政策走向)。共享农庄,就是在此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居住形态。
共享农庄是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利用把原来由地方***独享的建设用地红利渡让(或者说返还)给农村与农民的机会、通过城市人的加入而实施的乡村复兴实践。
在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就综合素质而言,相对于城市人,农民是弱势群体。在基础建设和资本运营领域,农民及其“村集体***”远不是经过十余年“土地财政”磨练出的有***背景的“房地产企业”的对手。
回顾历史,海南岛的每一次兴旺都与内地的规模进入分不开。无论是“天涯贬官、渡海琼公建省闯海人”等莫不如此。***近这一拨“冬季候鸟人群”基本上是共和国诞生之后的批老人,是“城市人”,其中的许多人是业界精英和行业***,他们的乡土情怀是可以在共享农庄的建设中得到实现的。
我们认为,海南省如果能够很好的利用共享农庄这一新型居住模式对这些内地“城市人”的吸引力,将可大规模地、甚至精准地吸引高质量人才,化解海南发展的人才瓶颈困境,创造性地给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海南解决方案,进而创造美好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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