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这意味着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将可以通过承包经营的方式“流转”。虽然农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不能“买断”,但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用其“处分权与经营权”。从***建房的的角度来看,就是“共享”。农村建设用地的“三权分置”政策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突破,它对当代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只是,因为我们距这一历史事件太近而一时难以感知(土地三权的“分”与“统”,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时期***的政策走向)。共享农庄,就是在此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居住形态。
共享农庄是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利用把原来由地方***独享的建设用地红利渡让(或者说返还)给农村与农民的机会、通过城市人的加入而实施的乡村复兴实践。
在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就综合素质而言,相对于城市人,农民是弱势群体。在基础建设和资本运营领域,农民及其“村集体***”远不是经过十余年“土地财政”磨练出的有***背景的“房地产企业”的对手。
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一市场需求,并将其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成果充分结合,那么,共享农庄就有可能成为在海南岛规模出现的、具有中国制度特色的、城乡居民融合相处的新型居住社区。海南岛的共享农庄,正是在“城乡一体化”和“土地公有制”两个重要因素叠加作用的背景下、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出台和内地“候鸟人群”南下海南岛长宿过冬的大环境中,应运而生的。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