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土地所有制
这是个国基层面的背景因素。我们之所以说共享农庄有可能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的居住模式与生活方式,就是针对中国土地公有制(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基本国情而言的。
“冬季候鸟人群”下海南
因为,在海南岛,每年有大量的、来自内地的“冬季候鸟人群”过冬。因此,具有长宿功能的共享农庄就十分受欢迎,甚至成为市场刚需(2018年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加剧了这种态势的发展)。
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一市场需求,并将其与“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成果充分结合,那么,共享农庄就有可能成为在海南岛规模出现的、具有中国制度特色的、城乡居民融合相处的新型居住社区。海南岛的共享农庄,正是在“城乡一体化”和“土地公有制”两个重要因素叠加作用的背景下、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出台和内地“候鸟人群”南下海南岛长宿过冬的大环境中,应运而生的。
共享农庄可以成为海南吸引人才的独特路径
当然,上述这4个地区的休闲农业产品在农村建设用地“三权分置”的大背景下,也会出现与农民合作,从农民(村集体)手里租地(流转盖房)的情况,但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们是创在一个亲朋好友相聚的场所,并在此基础上适当经营。使用者参与***的情况并不多。
相比之下,海南岛,只有海南岛——这个“凉爽型”的热带海岛,每年吸引大量的冬季候鸟前来旅居,并成为规模现象。共享农庄的出现,对冬季候鸟来说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在我们给出的发展模式中,他们既是***者又是使用者,进而成为海南岛共享农庄发展的刚性动力,并在这一过程中夯实了共享农庄的“共享经济”属性。所以,我们把它们称为“海南岛的共享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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