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如何追究责任
在房地产行业中,有关房屋质量责任的问题一直以来是各方争论不休的焦点。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时fa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髙人民fa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成都房屋鉴定机构
房屋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安全鉴定?
根据《成都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房屋交付使用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l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一)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当年委托进行l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此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二)房屋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
(三)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可能危及使用安全的;
(四)房屋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使用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进行鉴定的。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下列情况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
【***依据】
《建筑法》第3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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