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作者:君安科技2010/11/11 5:20:57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156-2002)摘要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  
10.2 防 雷
10.2.1油罐、液化***罐和压缩***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10.2.2 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当各自单独设置接地装置时.油罐、液化***罐和压缩***储气瓶组的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和保护钢管两端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保护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地上油品、液化***和***管道始、末端和分支处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0.2.3 当液化***罐的阴极防腐采取下述措施的,可不再单独设置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装置。
液化***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阳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液化***罐采用强制电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接地电极必须用锌棒或镁锌复合棒,接地电阻不应大干10Ω,接地电极与储罐的铜芯连线横截面不应小于16mm2。
10.2.4 埋地油罐、液化***罐应与露出地面的工艺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10.2.5 当加油加气站的站房和罩棚需要防直击雷时,应采用避雷带(网)保护。
10.2.6 加油加气站的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配线电缆金属外皮两端、保护钢管两端均应接地。
10.2.7 加油加气站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0.2.8 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10.3 防 静 电
10.3.1 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和***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10.3.2 加油加气站的***罐车和液化***罐车卸车场地,应设罐车卸车时用的防雷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10.3.3 在******区域内的油品、液化***和***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10.3.4 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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